安祺物流有限公司

全国服务热线

15942425454





在线咨询

Online service

联系我们

手机电话:15942425454/13591113591

企业QQ : 95819999/510016949


进口化妆品流程

安祺物流(大连)有限公司为您提供专业的化妆品报关、报检,我司拥有多年的进口清关经验,有一套成熟的化妆品报关流程,也有专业的、经验丰富的跟单人员。


流程

一.进口收货人包括:

(一)进口收货人。指外贸合同约定的进口收货人,为合同的买方。

(二)进口代理商。代理商指向我国境内出口化妆品的出口商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无进口经营权的进口代理商其化妆品的进口一般通过其他有进口经营权的单位办理。

二.申请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应填写《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递交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商检机构审批,通过电子申报到国家商检机构审批,得到进口收货人备案号: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五)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六)拟经营范围、存放地点说明。

(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八)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九)委托代理报检的企业还应提供代理报检企业的报检资格证明书及委托代理证明书。

注:无进出口权的进口化妆品境内代理商可免除(七)(八)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标签: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一)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二)预包装化妆品中文标签样张;

(三)当进口预包装化妆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四)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出口预包装化妆品报检时,应提供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并提供一些相关声明。

四.报关报检:

(一)箱单发票合同(正本单据)

(二)报关报检委托(正本2份)

(三)国外原产地证,卫生证(正本)

(四)营养成分检测报告

(五)如遇审价,请提供付汇证明联、其他口岸进口过的同类产品的价格证明等。

五.商检出证

原则上,海关放行后,商检会对商品取样,做后续的卫生检疫及标签备案确认。检疫及备案合格后,允许提货。






上一条:进口红酒通关
下一条:进口旧机电产品
暂无链接

辽公网安备 21020202000222号     备案号:辽ICP备16008764号-2